選舉改革

制度選舉如何可能:論日本之選舉制度改革

歷來關於「多人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的研究,多著重於其比例性或政治後果,而較少論及制度選擇的問題。當日本於1994年初將該制改爲「小選區比例代表並立制」後,既有研究多將其歸因於民衆對於現有體制的不滿。這種看法並不能解釋改革成功的時機(同樣的改革提案在早先一再挫敗),也不能解釋改革的結果爲何偏向小選區制而非比例代表制。

本研究將制度選擇視為個別行動者策略互動的結果,提出一個新的思考方向。首先,本研究援引空間模型提出基本命題:現狀穩定的充要條件,在於其「全方中位性」。其次,根據此一定理導出三項關於選舉制度改革的假説:(1)改革必須和其他議題同時提出才可能成功; (2)改革須在没有政黨席次過半的情形下才可能成功; (3)改革爲多案競爭,但其軌跡是可以預測的。日本的選舉制度改革印證了這些假説。自民黨在一黨獨大時,曾數次提案改變選舉制度,但都徒勞無功。真正使選制政革進入議程的是兩項因素:(1)自民黨的分裂; (2)選制改革成爲政界重組的議題之一。最後的結果,反映了革新政黨與自民黨對於小選區制的偏好,但新制度本身也不必然是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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