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是一種公共財(public goods)的提供,本文分析中國大陸農村提供這項公共財背後的政治邏輯。當人民公社在八○年代初期解體後,鄉鎮單位就不再擔任積極的角色,村幹部必須各顯神通解決各自的難題,其中就包括提供社會保障的制度。本文主要的研究假設源自社會權利理論(citizenship and social right theory)中民主促進論(democracy promotion)的看法。隨著中國大陸基層選舉的落實,有效提升人民基本的公民權利意識,引發村民開始追求社會保障制度的落實。因此,基層選舉持續的推動,將成為落實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的機制之一。透過2007 至2008 年「亞洲民主動態調查」(Asian Barometer Surveys)計畫,在中國大陸356 個農村所蒐集的總體資料,統計結果完全符合上述的假設,亦即基層選舉實施比較成功的農村,在農村社會保障供給的完整性也比較好。即使控制其他重要因素,例如現代化程度的指標,以及與非正式制度有關的指標,基層選舉的解釋力仍是最顯著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