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人的競選花費是提供選民認識自己與政見最直接的媒介,長期以來國外文獻顯示選舉支出確實對選舉結果有著深遠的影響力,可惜國內學界受限於參選人資金資料的欠缺,相關研究一直付之闕如。本文利用政治獻金法通過後,監察院提供的第七屆立委參選人競選支出,分析以Jacobson(1978)為首的傳統競選支出理論,在台灣選舉應用的情形。此外,由於競選支出與選舉情勢之間具相互連動關係,因此一般迴歸式不可避免會產生齊時偏誤的問題,本文沿用國外相關研究所採的兩階段最小平方法(Two-stage leastsquares,2SLS 或TSLS)來分析相關數據。結果顯示,除政黨提名及現任者優勢等因素會影響參選者得票狀況外,競選經費的多寡更會直接衝擊選舉結果,而其實際對選舉結果的影響本文歸納出以下三點模式:第一,無論是現任者或是挑戰者,參選人本身的支出越多其得票率會越高;第二,同選區對手的支出越多,對其他參選者的選票越不利;第三,現任者支出轉換成選票的邊際效果,遠較挑戰者來得低。這幾項結果,特別是對現任者支出作用的觀察,可說完全呼應了Jacobson 的支出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