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分析 1996 年至 2008 年四次總統大選的面訪資料,本文檢視面訪中的回溯與前瞻經濟評估題組,是否適合用以推論經濟投票的存在。研究指出,回溯性與前瞻性社會經濟評估兩道題目,設定了一個詢問的時段,若在選後新政府上台後進行面訪,在概念上會產生效度的問題,特別是回溯性社會經濟評估,變成是對前後任政府施政的比較,問題較為嚴重。另外在實質的回答上,因為訪問時已經知道當選者是誰,選民的回答可能會受到政黨偏好或候選人偏好的影響,產生了內生的問題,產生因果方向的不確定性。與此相對,候選人經濟處理能力這一題,並不像回溯或前瞻社會經濟評估在題目上設定一個詢問的時段,所以不會出現回溯社會經濟評因為選後面訪,產生的效度問題。不過這個變項還是可能會內生的問題,在沒有更多資訊的情況下,文中建議至少要在模型中控制住政黨認同與候選人形象,這樣做可以控制這兩個變項對投票選擇與經濟評估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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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s new MMM legislative electoral system first implemented in 2008 was a sharp departure from the half-century long SNTV system. This paper examines effects of knowledge of the new electoral system on citizens’ decisions to vote or not to vote. Existing literature on voting either assumes that voters are fully aware of the electoral system and thus ignores the effect of knowledge or at...
本文將指出司法政治是當代台灣政治的一個最新發展現象。但是,此波司法政治的興起,不同於一般法律學者強調,是來自大法官所推動的憲政改革(美國模式);相反的,筆者認為,此波司法政治的興起,主要是由基層地檢署的檢察官和地方法院法官所發起,主要是針對貪污腐敗、賄選的偵辦、選舉糾紛,以及政治人物將司法作為另一種政治對抗的武器。台灣的這一波司法政治的興起,主要在兩個條件下才有可能:第一、過去由基層檢察官和法官所發起司法獨立改革運動取得一定的進展。第二、台灣民主政治的缺陷,此包括了台灣的侍從主義體系以及選舉過程所帶來的缺失。
國際關係學中一個有名的爭論是發生在理性主義與建構主義之間,前者認為國家的行動是遵循「後果論的邏輯」,而後者則認為是遵循「適當性的邏輯」。近年來有些建構主義者嘗試引入哈伯瑪斯的溝通行動理論,主張國家的行動還遵循第三種邏輯—即「尋求真理或論證的邏輯」,其具體的表現是所謂的「溝通行動」。這些建構主義者認為引入哈伯瑪斯的溝通行動理論可以加強建構主義對於改變發生的「微觀機制」—即解釋國家的偏好與利益如何在互動中發生改變—的說明,並主張這種改變有可能是因為「較佳論據」所造成的。本文的目標是要探討建構主義者如何將溝通行動理論與國際關係的研究加以結合,並從經驗上檢視溝通行動是否確實在國際關係中發揮作用,進而探討這個結合會面臨什麼質疑,最後對這個研究領域的成果與限制做出評估。透過這樣的回顧與評估,本文試圖說明:溝通行動理論與建構主義的結合雖然開闢了一個新的研究綱領,但目前的實證研究結果顯示,...
在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過程,儘管司法體系扮演的角色益形重要,然而社會大眾對其信賴程度似乎仍有待提升,受到政治因素影響法官獨立審判的質疑更是時有所聞。舉例來說,對於台灣選舉買票風氣的問題,民間普遍認定的賄選訴訟印象,譬如「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不算」、「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等,這些調侃性謔語對於司法公信具有相當的損傷。鑑此,作者檢視「政黨」、「司法程序」、「關係背景」、「當選與否」等因素,為何讓社會大眾產生「司法審判容易受到政治因素影響」的負面觀感,而且這些觀感是否成立?迥異於以往學術文獻著重實證量化分析,本文採取質性研究途徑,首先運用文獻分析,以備受社會關注的八件司法賄選審判為研究案例,蒐集賄選判決與新聞資料,探討法院審理令人產生受到政治因素影響的可能原因。其次,透過深度訪談,瞭解八位司法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法官、法學教授、...
當前用於解釋美國國會立法過程的立法理論,皆假定立法機構中存在一多數黨,且無法對多數黨在黨內同質性與黨際分化程度發生變動時的積極議程設定權提出明確的預測。針對僅有單一立法樞紐(即多數黨或聯盟)的台灣立法院,本文提出一個積極議程設定理論模型,解釋此立法樞紐在不同條件下的積極議程設定權與立法成功。本文預測多數聯盟施展積極議程設定權的能力會受到提案推動成本(例如聯盟席次大小、單一政黨或多黨組成多數聯盟)與提案優先性的影響。這些由本文模型推導出的假設,在過去的研究中皆未曾被提出。為了更嚴謹檢驗這些假設並獲得更穩固的經驗分析結果,我們蒐集第二至第六屆(1993-2007)所有的立法提案。本文的假設在經驗分析與質性探討中獲得很高程度的支持,顯示出多數聯盟的積極議程設定權相當程度上受到協商成本與提案優先性的影響。此外,有別於過去的經驗分析結果,本文發現分立政府並未對行政院提案通過與否造成不利的影響...
China’s rapid economic growth has led to a dramatic increase in electricity demand. This is one of the reasons why hydropower is now playing a major role in China’s energy sector strategy, turning Yunnan Province with its huge hydropower reserves into a crucial power supplier for the country’s booming eastern and southern coastal regions. However, Yunnan does not only have important mineral...
社會保障是一種公共財(public goods)的提供,本文分析中國大陸農村提供這項公共財背後的政治邏輯。當人民公社在八○年代初期解體後,鄉鎮單位就不再擔任積極的角色,村幹部必須各顯神通解決各自的難題,其中就包括提供社會保障的制度。本文主要的研究假設源自社會權利理論(citizenship and social right theory)中民主促進論(democracy promotion)的看法。隨著中國大陸基層選舉的落實,有效提升人民基本的公民權利意識,引發村民開始追求社會保障制度的落實。因此,基層選舉持續的推動,將成為落實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的機制之一。透過2007 至2008 年「亞洲民主動態調查」(Asian Barometer Surveys)計畫,在中國大陸356 個農村所蒐集的總體資料,統計結果完全符合上述的假設,亦即基層選舉實施比較成功的農村,...
隨著中國政經轉型與社會變遷,各式社會組織的出現引發人們的關注。而就「國家—社會」關係的研究角度看來,目前仍由「國家中心論」所主導,國家的意志與能力被視為關鍵的解釋變項,因而忽略了對社會力量如何組織以及如何動員的關注,也無法針對不同議題性質與社會部門行動者屬性異同的比較。針對此,本文在理論上以組織「治理結構」研究中「組織場域」為基礎,提出一個關於中國NGO 的場域分析框架,將社會組織在模式、動力與機制上的變化與影響,視為重要的研究對象。另一方面,在實證研究上,本文選擇當前中國最為活躍的兩個草根組織─環保與愛滋病組織為研究對象,在這兩個領域中,雖出現部分類似特徵,但其在行動策略、動員模式,以及與國家互動的關係上,卻呈現出截然不同的圖像,本文基於廣泛的經驗調查,將具體描述這些面向的差異。最後,本文將透過上述的理論與實證對話,呈現當前中國社會組織的治理結構與組織場域圖像,...